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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连软件行业协会个人信息保护方针

发布时间:2008-3-18 作者:大连软件行业协会 点击次数:6693

       大连软件行业协会(以下简称:本协会),对会员信息、商业信息、行业信息、工作人员信息等所涉及的个人信息,均严格遵守国家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。同时依照《大连软件及信息服务业个人信息保护规范》的要求制定本协会的个人信息保护方针,并遵照执行。方针的内容包括:

1、本协会向全体工作人员宣传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和策略,加强每位工作人员对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的配合和重视;认真贯彻执行本协会制定的个人信息保护基本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;
 
2、本协会在取得、使用、提供个人信息时,均采取合法、公正的手段,并事先征得信息主体的同意,在目的范围内使用。同时,实行相关安全保护措施;
 
3、本协会为了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,建立信息安全保护对策等安全措施,以防止对个人信息的非法访问、以及个人信息的遗失、破坏、篡改、泄漏等。
 
4、本协会在与第三方共享个人信息时,须事先征得信息主体同意,并根据个人信息保护规范要求采取必要措施,防止由第三方泄漏个人信息等。
 
5、本协会在信息主体提出对个人信息进行公开、修改、停止使用等要求时,将根据协会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规定采取适当的方法实施相应的配合。
 
6、为了更好的实施协会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规定,本协会建立个人信息保护管理系统的持续改善等相关措施;
 
7、本方针文档化,贴于协会办公场所,让每位工作人员可以方便地看到、理解和执行达到众所周知。
 
8、本方针将通过协会的网站对外公布,使外界了解本协会的个人信息保护方针、政策。在工作当中涉及个人信息时,本协会也将主动向信息主体宣传协会个人信息保护的措施和规定。
 
9、本协会设立个人信息保护窗口,指定专门负责人,负责接待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及建议。
 
协会窗口负责人尹宏,联系电话:83643362。协会邮箱:dsia@dsia.org.cn
 
本协会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
 
本协会将在以下范围内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:
1、会员档案管理;
2、第三方认证(PIPA、双软、双资)的受理、审查等;
3、本协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、活动时专家的信息管理;
4、委托业务中,为履行合同,在必要范围内使用;
5、举办各种会议(说明会、对接交流会等)的通知以及参会人员的信息的管理;
6、各种出版物品的购入、邮寄;
7、个人信息保护评价员的管理;
8、对本协会咨询等;
9、对员工、招聘人员等人事上的管理。
        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制定日期: 2007年12月14日
修改日期:2010年3月30日
          大连软件行业协会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协会负责人:孙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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